十大粉塵爆炸事故重大隱患分析解讀
隱患一: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或其內部設有員工宿舍、會議室、休息室等場所。
解讀:粉塵爆炸威力巨大,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的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如果發生爆炸,極易造成整棟廠房的垮塌,導致群死群傷;如員工宿舍、會議室、休息廳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在粉塵爆炸危險的廠房內,粉塵爆炸時會導致群死群傷。存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非框架結構的單層建構筑物的屋頂應采用輕型結構(彩鋼瓦)。
隱患二:不同類別的可燃性粉塵、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
解讀: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燃易爆或易加劇爆炸介質形成的混合物,點燃的敏感性更高,爆炸的破壞性更大。高溫煙氣和煙塵中可能存在火星等點火源,如共用一套除塵系統,發生爆炸的風險度更高,危險性更大。存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廠房內不同防火分區采用一套除塵系統,或者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一旦除塵系統發生爆炸,其所關聯的所有防火分區都會受到爆炸危害。
例:(a.可燃性粉塵(木粉塵)和可燃性氣體(油漆廢氣)共用一 套除塵系統。b.靜電粉末噴涂粉塵管道和烘箱管道共用一套除塵系統的方形管道,加劇爆炸風險。c.不同類別的可燃性粉塵(木粉塵、鋁鎂金屬粉塵和電焊煙塵) 共用一套除塵系統。d.兩棟廠房(不同防火分區)共用一套除塵系統。e.建筑物三個不同樓層(不同防火分區)共用一套除塵系統)
隱患三: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取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解讀:干式除塵系統中的除塵器本體、風管等是粉塵爆炸的高發區域,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都是防范和降低粉塵爆炸危險的有效控制措施。a.泄爆是在圍包體內發生爆炸時,爆炸壓力達到圍包體的極限強度之前,使爆炸產生的高溫、高壓燃燒產物和未燃物通過圍包體上預先設置的薄弱部位向無危險方向泄出。b.隔爆是爆炸發生后,通過物理化學作用撲滅火焰,阻止爆炸傳播,將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圍內。d.惰化是向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場所充入惰性物質,使粉塵和空氣混合物失去爆炸性。e.抑爆是在爆炸初始階段,通過物理化學作用撲滅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塵不再參與爆炸的控爆技術。應根據生產工藝、粉塵爆炸特性等因素,合理選擇一種或多種措施的組合。
隱患四:鋁鎂等金屬粉塵除塵系統采用正壓除塵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塵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時,未規范采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范點燃源措施。
解讀:風機設置在除塵器設備前部,屬于正壓除塵方式,正壓送風時高濃度含塵氣流及可能從作業工位吸入的小型工件、工具異物或物料中含有鐵、石等雜質,經過風機高速旋轉的風機葉輪撞擊、摩擦會引起火花,進入到除塵器內易引發粉塵爆炸。
(鋁鎂等金屬粉塵除塵系統應采用負壓除塵方式)
隱患五:除塵系統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塵,或采用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
解讀:采用粉塵沉降室的重力沉降除塵方式,使得大量粉塵在沉降室內懸浮、集聚,粉塵云濃度高,爆炸風險極高。當采用磚混材料等構建的干式巷道作為除塵風道時,容易產生積塵,發生粉塵爆炸。
隱患六:鋁鎂等金屬粉塵及木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設置鎖氣泄灰裝置,或未及時清卸灰倉內的積灰。
解讀:未設置鎖氣卸灰裝置的除塵器不能將除塵器吸入的粉塵及時卸出,或者鎖氣卸灰裝置未能連續卸灰造成除塵器粉塵堆積。均可使大量的粉塵儲存在除塵器內,一旦發生爆炸大量粉塵會加入到爆炸中,導致爆炸后果更加嚴重。
鎖氣卸灰裝置能夠在除塵器灰斗和集塵桶之間進行間隔而起到鎖氣效果,確保除塵器出于較好的負壓運行狀態。同時,可防止因自燃等原因形成的火源或其他外部火源進入除塵器內引發粉塵爆炸。應用較多的鎖氣卸灰裝置主要有星型卸灰閥、雙層閘板閥等。
隱患七:粉塵爆炸場所的立筒倉、收塵倉、除塵器內部等20區未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電氣設備。
解讀:20區是指爆炸性粉塵危險環境持續地或長期的或頻繁的出現的區域,是更容易發生粉塵爆炸的區域,如采用非防爆電器設備設施,非防爆電器設備設施容易產生電氣火花引發粉塵爆炸事故。(金屬管道連接處(如法蘭),應進行防靜電跨接。布置在廠房建筑物外部的除塵器應符合 GB50057 規定的防雷安全要求)
隱患八: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產生機械火花的工藝,未規范采取雜物去除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范點燃源措施。
解讀: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生產工藝其產生設施內部屬于典型的20區,由于機械力的作用會揚起大量的粉塵,設備內懸浮的粉塵往往在爆炸濃度范圍之內?;烊腓F、石等異物雜質,易產生摩擦、撞擊火花,滿足粉塵爆炸五要素同時存在的條件,導致粉塵爆炸。應規范設置除雜裝置,并及時定期清理內部或表面的鐵、石等異物。
隱患九:未規范制定粉塵清理制度,未及時規范清理作業現場和相關設備設施積塵。
解讀:缺少有效的粉塵清掃制度和規范的執行,作業場所粉塵大量沉積,在粉塵爆炸時引發二次爆炸,導致爆炸威力增大,事故傷害程度急劇擴大。
粉塵清掃制度應包括責任人、清掃范圍、清掃周期、清掃方式等內容。
清掃責任人指負責清掃的具體人員。
清掃范圍是指所有可能積塵的區域,應對粉塵生產作業現場(包括除塵管道內部)所有部位進行及時全面規范清理。
清掃方式應采用防止粉塵二次揚起的清掃方式或不產生火花的清掃工具,對鋁鎂等遇濕自燃的金屬粉塵,清掃、收集應落實防水防潮措施。
隱患十:鋁鎂等金屬粉塵的收集、貯存等場所未采取防水防潮、通風、氫氣濃度監測等防火防爆措施。
解讀:鋁鎂制品機械加工清掃、收集的粉塵應防止與鐵銹,水或其他化學物質接觸或受潮發生放熱反應產生自燃,應裝入經防銹表面處理的非鋁制金屬材料或防靜電材料制成的容器內,且存放在指定的通風良好,設置有氫氣濃度檢測等防火防爆設施的安全區域,收集的粉塵應作無害化處置。
標簽: #粉塵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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